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受助学生的实际经济情况并对受助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原则上获得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继续获得春季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须在2024-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之前对受助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核查。如出现休学、离校、严重铺张浪费、提供虚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违法违纪等问题,该学院需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3.调增的国家助学金受助者评选过程按照8827太阳集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变更情况经各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要求:学院学生助学金调增学生上报纸质申请材料要求与前期9月份学生困难认定以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一致。
另外还需提交:
附件1、学院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公示名单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备案表
请于4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公示照片)发送至邮箱563695457@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