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规范
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规范本系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系具体情况,特制订该规范条例。
1.热爱祖国,关心政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规范各项教学、科研和管理行为,为振兴中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贡献力量。
2.忠诚教育、乐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培养适应国家需要的、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级科研、设计和管理技术人才。积极主动承担系下达的教学任务。
3.尊重规律,认真施教。根据教学任务制定合理的授课计划,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课时应随身携带备课材料和教案,认真批改作业,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考核;积极、主动承担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任务,按照学校(系)各项规定,完成指导任务。
4.循循善诱,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传授科学知识,又要关心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提高,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防止重智育、轻德育、只教书不育人的倾向。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传授知识既重言教,更重身教。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举止端庄,服饰得体,以高尚的理想、情操、道德人格感染、熏陶学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以律己,宽厚待人;为人师表,举止文明。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随便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不随意旷教。尊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创造力的培养。对学生既要悉心爱护、严格要求、一视同仁,又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教学相长。
6.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养成良好的治学习惯,严谨的优良教风,精益求精的业务素质,孜孜不倦吸取新知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注意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7.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教师彼此之间要加强了解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不在学生面前议论其他同事的缺点和贬低别人的威信。
8.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系、学科组织的相关教学会议,学校活动、学科教研等活动,为教学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奉献。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性质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重大教学工作的指导和审议机构,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向系负责,工作过程相对独立。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5-7名教学骨干和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和秘书1名,主任由系主任兼任,秘书可由教学秘书兼任,其余副主任、委员由系聘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内部分工。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2年,其间如有特殊教学情况或其它事件发生,系有权对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调整或换届。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任务
1.研究我国目前教育发展的规律,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并结合系的教学实际工作对系重大教学举措提出建议;
2.审议系专科教育的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和重大的教学改革措施;
3.审议并推荐优秀教学改革成果、重大教学改革立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4.审议系专业发展计划、专业及专业模块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课程的设置及课程体系的重大调整计划等;
5.指导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对系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对教学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反馈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6.制定系教学工作的考核办法,并负责对系各学科方向或专业(专业和专业模块)的年终教学工作总结进行考评;
7.对系委托的其它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或提出建议;
8.审议各专业对学生能力达成度评价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落实。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程序
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系重大教学工作的决定,应该在民主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决议需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到会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生效。
五、教学指导委员会例会制度
教学指导委员会例会不定期举行,届时由主任召集或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动议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有关领导、教学督导员、专业或学科负责人或教师参加。
六、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应该遵守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纪律,树立全局利益观念,关心系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主动地为系的教学工作献计献策。团结教师、以身作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学改革。
七、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工作量认定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量计算由系认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报酬由系的专项经费开支,按年支付。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设置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批准设置,是学校各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审议机构,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向系负责,机车车辆工程系现设置“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 和“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两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行业、企业等有关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其他高校、科研单位、咨询服务机构的有关专家和本院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和秘书1名,主任委员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在本专业领域有良好成就的专家担任,其余副主任、委员应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专家来自企业)。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3-4年,其间如有特殊情况或其它事件发生,系可以对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或换届。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任务
1.审议系各专业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审议系各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及专业模块的建设。
2.审议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议各专业课程的设置及课程体系的重大调整计划。
3.指导系各专业的建设、管理和教学改革。
4.监控系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并对系各专业(专业模块)的年终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考评。
5.对系各专业的科研、技术开发和服务提供咨询。
6.对系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环节提供指导和帮助。
7.为系各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
8.对系委托的其它有关专业指导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或提出建议。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程序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系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决定,应该在民主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决议需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到会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生效。
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制度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不定期举行,届时由主任召集或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动议召开。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纪要,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邀请有关领导、专业或学科负责人或教师骨干參加。
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应该遵守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纪律,树立全局利益观念,关心系的建设与发展,积极主动地为系的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献计献策。
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工作量认定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量计算由系认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报酬由系的专项经费开支。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教学督导组工作
系教学督导组是系重大教学工作的督导和审议机构,向系负责并完成系正常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受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过程相对独立。
二、教学督导组组成
系教学督导组由2-4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接受校教学督导室的检查与指导。成员由系聘任。教学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可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内部分工。教学督导成员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系根据需要从本单位在职骨干教师中选聘,一般聘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另外已聘为校教学督导员者不再担任我系教学督导员。督导员要求如下:
1.一般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学术水平较高。
2.能够坚持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
三、教学督导组的任务
1.了解青年教师的整体状况,检查、监督各学科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教学工作。
2.检查和监督系教学工作运转情况,向系相关负责人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结合督导检查结果,开展教学研究,对系办学思想,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思路等提出建议,献计献策。
四、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我系教学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计划,在校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其主要工作细则如下:
1.理论课教学检查:检查本单位理论教学环节执行情况,通过随堂听课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秩序、课堂讲授、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意见。每位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每学期末向系督导组长提交听课记录本、问题总结。
2.实践(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根据我系实践教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实验、实训基地检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实训课内容、器材准备、教材或指导书、教师示范辅导、学生操作和实验实训报告等,并向我系督导组长提交情况报告。
3.日常教学秩序巡查:每月对教学秩序至少巡查1次,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我系督导组组长反馈。
4.各项教学材料检查:对本系教学大纲、课程试卷等教学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反馈至相关人员。
5.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我系督导组长和主管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6.考务工作检查:会同教务处检查学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情况,每学期抽查上学期试卷的命题、评卷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使评卷工作规范化。
7.教学督导在开展各项督查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每月将听课记录表和实践教学听课、教学秩序等各项检查情况汇总至我系教学督导组组长处,并做好存档工作。
8.教学督导组组长定期向主管教学领导汇报我系教学督导各项检查情况,对各环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供系领导参考,并向校督导室提交督导报告。
五、教学督导组的活动方式
教学督导委员会采取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各专业和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支持教学督导组的各项工作。
六、监督与考核
系教学督导组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教学督导队伍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我系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聘任程序解聘。根据工作需要或教学督导员情况,学校和我系主管领导可对任期内的教学督导员解聘。因个人特殊情况,教学督导员可向主管领导提出辞聘申请。
七、工作量认定
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工作量由系认定。教学督导组成员的报酬由学校按年支付。
八、附则
本条例由机车车辆工程系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主讲教师
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可以担任主讲教师:
1.具有大学教师资格证;
2.新入职讲师需经试讲通过后可以担任非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
3.实验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的教师,经试讲通过后,可以担任相关专业的非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
二、 助教与青年教师
1.新入职教师需担当某门课程的助教。助教的主要任务是:随堂跟主讲教师听课、备课、课外答疑与辅导、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承担不多于8学时的理论课教学任务等。
2.新入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系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认真负责的老教师作为导师,通过助课工作,在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等有关环节方面给予指导,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
3.新入职的讲师必须担任学业导师,指导专科生。
三、 开新课与新开课
1.新开课教师(第一次担任理论教学工作)原则上要有一年的助教工作经历,并视主讲教师的评价及学生的反馈意见决定是否安排教学任务。
2.新开课教师安排教学任务前,必须在专业系内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由专业系组织同行教师评议,通过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四、 开学准备与检查
所有主讲教师都必须充分熟悉教材,消化难点,把握重点,系统掌握教材的内容体系,做到备课充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新课与新开课教师开课前应有理论课时2/3的教案或讲稿。
2.开重复课的教师应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充实教案或讲稿内容。
3.所有任课教师开学第一天应向专业系呈交教案或讲稿。
4.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学期落实教材,实验室教师应提前一学期作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5.开学前主管系领导组织检查各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教材等准备工作。
6.每学期末,系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
五、 作业与答疑
1.专业基础课应布置足够数量的课外作业;专业主干课应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外作业;专业选修课可以小论文形式布置大作业。
2.所有任课教师均应认真批改作业,并对作业中暴露出的问题以习题课形式向学生反馈、总结。
3.任课教师应定期安排课外辅导与答疑,以解决课程中学生难以掌握的重点、难点问题。
4.教师答疑、批改作业时应认真作好记录。
六、 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准备检查
每学期教师开学报到后的第二天,由主管领导、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集中检查全院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材的落实情况等。
2.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的9-12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由系教学督导组、系领导及专业系、实验中心组织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效果、学生到课情况、教学秩序、教学基本条件、教材适应性、学风调查、学生管理、教师与学生的反映等。
3.系教学督导组检查
教学督导组的教学检查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教学督导组根据系的统一安排独立开展全方位的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并及时向系主管领导反映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4.学生信息员反馈
为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与学习动态,在院内每一年级聘请一教学工作信息员,负责收集该年级同学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要求,并及时向系反馈。
5.学生问卷调查
系每学期定期在学生班级开展问卷调查,以全面掌握教师的教学工作状态。
6.教师、学生、班主任座谈会
在每学期期中,组织一次教师、学生、班主任座谈会,以了解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7.期末教学检查与总结
(1)课堂教学工作结束后,系对全系教师的教案、讲稿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2)学期末由教学秘书对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七、考试管理
考试的过程管理应贯彻“教、考、监、评、登”五分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试卷命题
(1)理论课程的考试方式(考试、考查)根据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考试与考查均可以采用开卷、闭卷方式。系鼓励进行考试方式的改革。教师在采用新的考试方式前必须向专业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2)对于有多个平行班、多位教师任课的课程,试卷必须由相关任课教师共同研究命题。命题的难度、内容范围应参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内容覆盖面及难度应适宜。
(3)考试与考查课程应分别同时提交内容、难度相当的2套试卷;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应尽可能地从题库或卷库中产生试卷。
2.监考与巡考
(1)教务员应本着教学、监考、巡考、班主任四分离原则安排监、巡考人员。每一考场至少安排2名以上的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应按学校规定按时进入考场,认真履行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时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前必须宣读考试纪律规定,并认真核对考生的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课程重考时,安排班主任巡视考场,防止有代考现象。
(3)监、巡考人员表一旦排定,任何人不得缺席、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或私下请人代替监、巡考。如有特殊情况,确不能监考者,需提前与教务员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4)监考迟到、中途退场、缺席、私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均视为监考事故处理。
(5)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应及时填写考场信息表,会同考试试卷一同交主考老师处。如考试中发现有舞弊者,应向院主管领导作口头汇报。
3.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
(1)阅卷
①阅卷要求在办公室进行,试卷不得带入教师家中。
②教研室应按课程性质,组织课程教学小组教师集中评卷,不得由任课教师一人评卷。阅卷完成后,由阅卷小组统计卷面分数。
③阅卷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向系主任、主管院领导汇报。
④ 阅卷完成后,任课教师应作好考试分析。
(2)成绩评定
①某门课程的总成绩一般由三部分——学生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实验成绩组成。
②平时成绩主要以平时作业、上课到课情况、学生回答问题等作为主要依据,由任课教师掌握。
③实验成绩由实验教师根据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完成情况及实验报告的质量等评定。实验成绩应在课程考试前2周由实验教师呈报给任课教师与教务员。
④课程的最后成绩由任课教师或课程教学小组根据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及实验成绩计算确定。
⑤课程考试完毕后,课程教学小组或任课教师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将最终成绩报送教务员。
(3)成绩登录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进行,不得请学生或其他人替代。
八、 教学秩序管理
1.调课与停课
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如确需调课、停课时,任课教师至少提前1天填写调、停课通知单,并要求落实、注明下次补课时间。调、停课通知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主管系领导批准,由教务员办理调课、停课手续,同时上报教务处,并提前通知学生班级。事后,教务员要核实补课情况。
2.教师代课
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如特殊情况需要同行教师代课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报主管系领导批准。
3.教学事故
任课教师的以下行为均视为教学事故: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手机、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调停课后未按计划补课、不批改作业等;
出教学事故者,系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 实践教学组织
1.实习
(1)所有的校外实习,各专业教研室应提前一学期进行联系,并做好相关准备。
(2)离校实习前,教研室应组织实习动员,说明实习的目的、意义、任务、整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2.实验
(1)开放实验室应按开放要求,向学生开放。
(2)实验教师应按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验。实验期间,相应课程的理论课教师要求下到实验室共同指导实验,每个实验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1次。
(3)实验时各课程实验室应严格控制每组实验人数,有条件的要求每人一组。如受条件限制,可采用加大循环次数来控制每组实验人数。基础课实验室不得超过2人一组,专业课实验不得超过5人一组。
(4)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教师要求学生做好实验与设备使用登记。
(5)实验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按学校规定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实验教师应在相应课程考试之前2周向理论课教师提交学生实验成绩。
3.课程设计
(1)教研室主任安排课程设计指导教师时,应按学校要求控制师生比。
(2)指导教师应提前作好资料准备,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
(3)教务员应提前一周落实课程设计专用教室。
(4)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定期到设计场所进行指导、答疑。
(5)课程设计完毕后,教研室主任应安排答辩,答辩教师每小组不得少于2人。
(6)指导教师必须认真评阅课程设计作品,并评定成绩。课程设计总成绩由设计作品成绩、平时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平时与答辩成绩各占20%。
4.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按学校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研室提前一学期组织毕业设计题目的申报,并由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论证,并将论证通过的毕业设计题目下发到毕业生班级,做好学生的选题与分组工作。
(2)教务员提前一周落实安排好毕业设计进程安排表、专用教室、设计上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专用手册等文件及资料。
(3)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做好毕业设计有关准备工作——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资料、设计场地等。
(4)毕业设计开始前由各教研室统一组织毕业设计动员,由系领导作动员报告,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专业教研室主任参加动员大会。
(5)系在中期通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毕业设计组织专项检查,监控设计进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6)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必须对学生作品进行认真的评阅,指出论文中的错误,并要求学生及时更正错误。未经指导教师评阅的作品不得参加答辩。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
①答辩分教研室公开答辩与设计小组答辩,由各教研室安排组织。参加系级公开答辩的人员由各教研室推荐,参加答辩人数为学生人数的8%。
②答辩完成后,由系学术委员组织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从系级公开答辩论文中产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产生。
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按学校规定确定。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由答辩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成绩三部分组成;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者,其最终成绩由公开答辩成绩、论文评阅人给定成绩两部分组成。答辩成绩与评阅成绩的比例按学校规定确定。
(9)毕业设计(论文)作品保管
①毕业设计(论文)作品按专业,由系管理,至少保留4年。
②毕业设计(论文)作品要求按系规定的规范装订,要求内容齐全。
十、学籍管理
根据学校学籍处理规定,由教务员提出学籍处理初步意见,提交系审定通过。
十一、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中的成绩单由学生根据网上公布的成绩自行制表。成绩单上所列成绩必须与学校网上公布成绩一致。
2.就业推荐材料中的学生成绩单由教务员核定签字后,交系办公室盖章。
十二、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管理分系、教研室两级管理。
2.各教研室应分别建立室级文档管理体系。
3. 系教学档案由教务办公室管理。每学期末集中整理一次,各教研室应大力支持。
十三、教学档案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与学校规定不一致时,以学校规定为准。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师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教师明确在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规范教学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机车车辆工程系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 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行使主导权;
(二)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四)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提出教改方案,经系、教研室及教务处认可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民主管理;
(六)在各种教学评估活动中,有权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提出异议,对涉及本人的评估结果,有权提出申诉;
(七)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加强师德建设,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
(四)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校、系及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讨、教学观摩和教学培训等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章 主讲教师职责
第五条 主讲教师必须是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第六条 主讲教师职责
(一)负责该课程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
(二)负责该课程的主讲,担任部分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对该课程的教学、教学秩序全面负责;如该门课程含实验内容,主讲教师应至少参加一轮实验指导工作,对于不参加指导实验的主讲教师要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并按未完成教学任务处理;
(三)检查辅导教师备课、讲课、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把好质量关;
(四)主持该课程的考核工作,按时评定成绩,并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五)负责指导辅导教师,帮助辅导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负责与任课学生所在系、部主管教学的主任、导师、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处理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主讲教师应通过言传身教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通过各个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
(七)对教学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第四章 辅导教师职责
第七条 辅导教师(包括辅导理论、实验、实习等)既是主讲教师的助手,也是有关教学环节的执行者。
第八条 辅导教师职责
(一)辅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以便掌握教学的实际情况,提高辅导质量;
(二)辅导教师应在主讲教师授课前试做学生的作业等并提交主讲教师审查;
(三)辅导教师应根据主讲(指导)教师的要求提前准备好课堂上使用的教具、挂图、实验仪器等器具;
(四)辅导教师应通过答疑、批改作业、深入学生班级等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主讲(指导)教师反映,以便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辅导教师必须虚心向主讲(指导)教师学习,认真完成主讲(指导)教师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六)辅导教师应通过辅导工作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七)完成教学任务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第五章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第九条 实习指导教师由系选派具有助教(含)以上任职资格、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第十条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点的学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其它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前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排定实习日程,其内容应包括:
1. 实习岗位;
2. 实习内容和要求;
3. 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
4. 实习报告内容及时间安排;
5. 参观的内容和要求等。
(二)实习前做好学生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指导实习,必须经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中加强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中遇到的学习、思想和生活问题,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违纪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由学校相关部门按学校管理规定处理。
(五)审阅学生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六)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填写《实习总结表》,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后交系留存。
第六章 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二条 课程设计指导教师由具备助教(含)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
第十三条 对于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系组织听课,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课程设计指导教师需要尽如下职责:
(一)选择题目,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向学生发放课程设计指导书,说明课程设计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严格要求,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三)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指导学生撰写规范的课程设计计算书或报告;
(四)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根据学生设计成果、独立工作能力、平时表现以及创新与发挥等情况,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五)协助学校、系组织设计检查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参加学校、系组织的研讨,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六)课程设计完成后两周内课程设计指导教师需将指导课程设计工作总结交系。
第七章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实验教师需根据教学要求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器件,使实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 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必须经系认可后方有指导资格。
第十七条 实验室教师职责
(一)对于新开实验项目或首次指导的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试做,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二)根据实验大纲、实验计划制定实验教学日历,在执行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或减少实验项目;
(三)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四)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宣讲学生实验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应责令其停止实验;
(五)实验前采取不同形式抽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六)实验进行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验室,要不停地巡视指导,对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应从方法上给予指导,引导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七)实验完毕应认真检查学生实验数据并签字,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
(八)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将实验报告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总结并反馈给学生;
(九)将实验部分成绩按规定折算后提交给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十)对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八章 上机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八条 严格按培养计划规定机时和教学大纲安排上课内容,不得随意增减上机学时数。
第十九条 有上机操作的课程须在开课的前一个学期放假前3周将排课信息的电子邮件发至教务处,课表排定后原则上将不再作调整。
第二十条 需使用专业软件或特殊软件的课程,指导教师须在开学两周内自带软件,联系机房负责老师协助安装。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上机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私自调课;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应按教务处调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调整后的课程安排由本系或教师本人通知选课学生,调整课程计入系调课率。
第二十二条 学生整班上机实验时须在场指导,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机房从事其他工作或脱离对学生的指导和监管。
第二十三条 严格课堂纪律,及时制止上机人员玩电子游戏或其它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遇有突发问题,应及时与机房工作人员联系,并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
第二十五条 协助机房工作人员排除非预见性故障,避免实验中断和发生混乱。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第二十六条 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拟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第二十七条 根据题目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专业(教研室)负责人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第二十八条 指导学生依据任务书的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审核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
第二十九条 每周至少应对学生进行两次指导,检查工作进程与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第三十条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十一条 按《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机车车辆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任务书的要求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第三十二条 按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指出存在和应注意的问题,写明是否同意提交答辩,同时根据学校或系具体评分细则给出成绩。
第三十三条 校外指导教师应按8827太阳集团对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工作,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应与校外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每周检查一次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及质量,记录检查情况。
第三十四条 外校来8827太阳集团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遵守8827太阳集团的学习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担任外校学生指导教师的8827太阳集团教师应按学生所在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进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交系归档。
第十章 新开课教师职责
第三十六条 新开课教师除了应承担主讲教师、指导教师职责或辅导教师职责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必须了解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二)全面掌握该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及难点,开课前应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讲稿,试做全部习题作业;
(三)在课程开课的前一个学期末在系内部试讲,经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审查认可后,方可授课。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各教学环节的工作,使教师明确不同教学环节的工作要求,提高教学水平,制定教学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第一条 备课的基本要求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明确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作用及教学目的,按照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执行;
2.熟练掌握课程的内容,深刻理解内容的本质,对内容融会贯通,并能深入浅出,掌握课程难点、重点。有实验的课程,教师对所开实验的原理、故障等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熟练操作,写出有较高水平的实验试做报告;
3.了解讲课对象,因材施教。备课时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的教学情况,认真研究与课程的衔接内容,选好教学实例、教学方法,写出讲稿及制作教学课件,制订教学日历;
4.充分注意吸收与本课程相关的最新科研成果,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
5.讲课前要对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自学课、上机计算及练习、直观教具模型、挂图、多媒体教学等教学环节或手段的配合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条 讲课的基本要求
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变被动的听课为主动思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生掌握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讲授方式应当是启发引导式,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力戒平铺直叙或“满堂灌”式教学。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当做到:
1.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随堂携带教材、讲稿、教学记录表等。需进行演示的课程,应将演示教具备好;
2.第一次上课时,应进行自我介绍,提出对学生的要求,说明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评定比例及标准;
3.语言要精练生动、文明,在高年级中鼓励使用双语讲课;板书要清晰易辨,文字规范,多媒体课件质量高;
4.授课中,思路清晰,概念准确,层次分明,突出重点,深广度适宜;每堂课的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具体;
5.关心学生到课情况,记录缺课学生及缺课原因,特别注意有否存在不正常现象(如缺课学生较多),以此作为授课信息反馈和补课参考。对迟到现象应进行纪律教育;对于学生作业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课堂上给予指导,并在讲课中予以弥补;
6.按时上、下课;
7.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在课堂中关闭手机;
8.严格要求学生,维护课堂纪律,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第三条 辅导答疑的基本要求
1.辅导和答疑是在指定的时间针对学生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个别解答或指导。辅导和答疑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不仅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具体帮助以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而且对那些在本课程学有余力希望进一步提高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
2.每一门课都应在当天或下次上课前安排辅导答疑,对共性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
第四条 批改作业的基本要求
1.学生作业是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课堂中所学理论知识的加深、巩固和熟练的学习过程,对能力的培养有重要作用。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所选的教材精选足够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指定上交作业时间;
2.教师对作业内容、作业用纸、完成时间必须提出要求;
3.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一、二年级课程作业要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基础课程,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可以少批,但最少不得少于一个自然班;三、四年级的课程作业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一个自然班;配有助教的课程,作业要全部批改,其中主讲教师批改一个自然班的作业;
4.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划出错误之处,错误严重的要指明解题思路,每次作业给出成绩;对书写潦草、马虎应付、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5.教师批改作业应有记录,作业成绩登记在“教学记录表”中。作业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平时成绩,缺交作业按规定扣分。缺交作业达全学期作业总量三分之一(含)以上者,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
第五条 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的基本要求
1.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列入课程进度计划;
2.主讲教师应帮助辅导教师写好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的讲稿,使每一堂课都做到目的明确、内容充实、方法适当;
3.习题课要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 附则
1.考试规定、教学纪律请参照《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2.本工作要求由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工作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为提高我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确保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育人为本。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服从系的安排,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
3.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进度计划,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备好课,写好教案、讲稿。在充分备好课的基础上,准备好各种教学用的教具、模型等;使用多媒上课的教师,还要做好多媒体课件。
4.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要求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做到“四不”“四有”。“四不”:即不着奇装异服、背心及露胸露背的吊带衣,不穿超短裤和超短裙,不穿拖鞋,不在课堂内吸烟、吃食物(喝茶水例外);四有:即有本课程教学大纲,有学期授课计划、有本课程教材、有教案或讲稿。
5.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性强、重点与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
6.本门课程的第一节课,除了采用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外,任课教师还应采用说课方式,介绍本课程在本专业的地位与作用,课程培养的目标,以及本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评价方法,使学生对本门课程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7.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对象的层次和差异,采用有效的教材、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要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做到课堂“教”与“学”双向互动。
8.任课教师要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能够自已制作多媒体课件,能熟练操作多媒体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任课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力求做到能不看讲稿授课。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要准确、简练、生动;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
10.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也不得延长上课时间;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不得将授课改为自习、做作业等。在课堂上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要求学生关闭通讯工具。
11.任课教师在课堂讲课时,要求站立讲授,做到着装整洁、举止大方;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辱骂、体罚学生,不发表与教学和教书育人无关的言论。
12.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课堂上的违纪和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认真考查,并将学生学习情况和到课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院系。
13.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实验室上课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施、设备,维护好各教学场地的卫生。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教育学生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不能对学生造成任何伤害。
14.每次课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教学总结。并结合学生平时到课情况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客观、科学的综合评价,合理评定成绩。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条例
一、青年教师指导工作
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是系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青年教师的成长,各专业应为新分配来院任教的青年教师配选有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一名。
二、指导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指导教师应忠诚教育,以身作则,乐于奉献。
2.指导教师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从教六年(含)以上,主讲过一门课程三次(含)以上,或主讲过三门课程(含)以上。
3.指导教师应有本科(含)以上学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三、指导的基本内容:
1.向青年教师阐明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使青年教师熟悉教学规律、环境、程序、纪律和教学工作要求。
2.指导编制授课计划和教学进程表。
3.指导青年教师熟悉教学大纲,对教材的处理、备课和授课内容的组织,指导分析处理教学难点和重点。
4. 参加听课,共同分析课堂教学效果。检查备课笔记、答疑和作业批改情况,指导对学生考核的要求,试卷的难度、分量、时间及试卷期望值的掌握。
5. 阐明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以及实践性环节的备课、预习、试做、指导等方法,检查分析青年教师指导实践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
四、考核及奖励
1.指导教师:受指导的青年教师若年终考核合格,给予指导教师指导津贴。
2.青年教师: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的年度工作总结由其指导教师进行鉴定;经考核,教学效果良好的青年教师,参加系组织的试讲,试讲合格后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经考核,教学效果优秀的青年教师,系在年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本条例由机车车辆工程系负责解释。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专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努力提高学生工作过程管理的有效性,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切实做好对可能发生重大违纪趋向的学生进行早期帮扶、教育工作,使学生更顺利地完成学业,更健康地成长,根据系相关学生工作规定,特修订并完善学生学业预警制度。
一、学生学业预警的涵义
学生学业预警制度,是针对学生在思想、生活、行为、毕业要求达成等诸方面即将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二、学业预警的种类与范围
(一)学习成绩预警: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实时跟踪。
1.每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达到10学分者;
2.连续两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者;
3.入学以来,补考(重修)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者;提出警示并帮扶教育。
(二)校园安全预警:对学生请销假、校外住宿、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季节性传染病流行、大型户外活动组织、防火防盗、群体恶性事件等可能发生的意外向学生进行宣传警示教育。
(三)心理问题预警:对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征兆的学生,因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等,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提高学生承受压力和挫折的能力,提前与家长联系沟通,为应对危机共同做好准备。
(四)个人消费预警:对部分学生消费观念不正确,缺乏应有的消费理财计划,或投入过多不必要不正当的消费行为,致使铺张浪费严重、损害身心健康、影响学业等情况,要及时向学生本人、家长和班集体提出明确警示教育,采取很必要措施进行惩诫。
(五)学费欠费预警: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要向家长通报国家系列奖励资助政策,教育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积极申请校内各种勤工俭学岗位,督促家长配合,明确学费还款计划,并按照分院规定程序办理缓交审批手续。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坚决杜绝少数恶意拖欠学费学生,以免影响学生后续正常的学业。
(六)轻度违纪预警:对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未加强自我约束而导致的无故旷课、打架斗殴、赌博、考试违纪、通宵上网、沉迷网络游戏、无故缺考、校外租房、校外游泳、喝醉酒、破坏公物、不尊敬师长、扰乱课堂秩序、散布不良言论等等未造成重大后果的行为,要高度重视其行为的延展性,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和后续跟踪调察转变程度。
(七)特殊情况预警:对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父母不和、性格特别内向、出现突发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和特殊关怀,引导学生尽快走出阴影,更好地溶入校园生活。
三、学业预警过程的实施
以每学年为自然时间界限,学业预警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1.期初预警
开学初,在按计划组织补考结束后,教学秘书应对每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达到10学分者;连续两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者;入学以来,补考(重修)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者,予以警示。每学年第二学期初举行一次学业警示教育会。通知其辅导员、学业导师及时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同时由辅导员通知到家长,学校与家庭协同管理。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辅导员清点学生是否按时到校,督促到校学生尽快交清学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在一周内仍未按时到校报到的,辅导员要电话联络学生本人及家长,并上报学生科。学生科再一次联络学生家长通报学校政策,同时记录好联系情况,必要时上报学工部按自动退学处理。
辅导员与学业导师要深入摸底调查特殊学生在寒暑假期间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教育并警示。
班主任每天要清查学生在校情况,头天晚上未在校住宿,如未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天仍然不到校的,或者已办理请假手续但未按时到校销假超过一天期限的,必须立即报告学生科并立即预警学生家长。
2.期中预警
分院下属各部门总结前半学期的各项工作,根据上述学业预警的种类与范围,按照职责分工,对已出现的问题和已发生的事件要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
教务科、督导科要注重搜集积累来自各方面反映学风、教风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将整理出来的不正常现象及时通报给任课教师、学业导师和学生科。
要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班级或学生团体有组织的校外活动,如集体出游、社会调查活动、实习实践活动、参观访问等,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向学生科提出申请,经分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
3.期末预警
期末前一个月,各部门要做好期末考试的宣传教育动员工作,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告知考试作弊行为的后果,打消学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在寒暑假结束前一周,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治安防范教育,要求学生离开宿舍前要关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要乘坐正规运输单位的交通工具,防止失窃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细则
为激发大学生开展科学研究的兴趣,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倡导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机车车辆工程系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造精神”为核心,以有利于调动大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点,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为手段,积极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大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兴趣,使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营造创新教育氛围,建设创新教育文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以“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为原则,结合学业导师制,使参与项目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能够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系每年立项资助10~2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主要内容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专科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项目研究范围包括:
1.学生自主设计、有一定创新性和应用性的科研项目
2.教学计划以外的能够自主完成的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的深化研究课题
4.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引伸的研究课题
5.结合系有关研究项目或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课题
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探索价值的课题
四、申报评审
1.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8827太阳集团二、三年级全日制专科生。申请者应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
(2)申请者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3-5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申请者必须由所在教研室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有讲师(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一般应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请表、任务书,加强过程指导,审查原始数据、科研日志和实验报告,督促学生按期结题;
(4)立项申请只对团队,需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各相关系部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支出预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学校审批后备案。
2.评审办法
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部分。
(1)书面评审
①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实施手段以实验为主;
②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有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的科学精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③选题科学、内容新颖,具有挑战性和前景价值,有助于增强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④项目方案条理清晰,实验设计合理,方法可行,实验条件能满足要求;
⑤预期目标明确。以知识拓新、技术创新为主的项目要有可视化的实验过程和数据,以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项目有量化的对比结果;
⑥项目实施过程确实可以使学生得到创新能力的训练。
(2)答辩评审
系组织专家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项目申请者陈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的问题。重点评审选题是否科学、内容是否新颖,方案是否条理清晰,实验设计是否合理,方法是否可行,项目团队成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3)项目评定
项目书面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名单,经系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管理办法
1.经申请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并择优推荐申报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
2.系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报送学院。
3.参加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在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则终止对其资助,并不能取得相应的项目学分。
4.创新性实验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表》,撰写总结报告,并提供必需材料(包括论文、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由系组织专家进行结题答辩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结题并颁发证书。参加项目的每名学生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系给予奖励。
5.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2000元/项。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药品、图书资料以及参加学术会议、相关调研开支等,经费使用按任务书中的预算严格执行。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但应积极引导学生用好经费。经费开支项目的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更有效地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在系相关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
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旨在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竞赛级别与项目
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般分为校级学科竞赛、省级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和国际级学科竞赛。各级别竞赛定义如下:
(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3)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4)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学科竞赛由教学单位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二)工作职责
承办或负责实施竞赛活动,应指定一位单位领导负责学科竞赛的总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等工作。要以学生学科竞赛为契机,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开设创新课程,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参与广泛、运转顺畅、成效显著的长效工作机制。具体工作职责有:
(1)教学单位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明确培训方案;
(2)拟定竞赛通知,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动员、报名、培训、选拔工作,指定竞赛指导教师(教练),组织竞赛并按时收送竞赛试题和作品等;
(3)制定校内竞赛章程,负责校内竞赛的命题、试卷的保密、阅卷工作,做好竞赛的评审与颁奖工作;
(4)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材料、仪器、设备等;
(5)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6)做好竞赛总结与交流工作,赛后系提供培训方案、竞赛结果和竞赛总结;
(7)做好竞赛的成绩及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学科竞赛参赛对象
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以具体竞赛通知为准),鼓励学生跨教学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经费
为了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系将对重点资助的竞赛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多渠道筹措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各教学单位在组织竞赛前应向专科生院提出明确的竞赛方案和详细的经费预算,预算包括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参赛报名费等。学校、系根据各类竞赛的规模、竞赛培训要求、实际消耗等拨给适当的资金以资助竞赛。
各项竞赛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专科生院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各类竞赛应在预算经费限额内完成,经费各项开支必须与预算一致。
教师开展竞赛培训和竞赛期间参与指导工作给予适当的劳务补贴和工作量计算。竞赛前由负责竞赛项目的教研室或责任人组织成立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核定培训工作量,报学校、系备案。竞赛结束后由系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核定劳务补贴和工作量,劳务补贴从竞赛经费中支付。
六、奖励
学校根据每年的竞赛成绩,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以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1)对学生的奖励
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除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学校给予相应的奖金和奖励学分。
(2)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系对参与竞赛的指导教师工作量给予认定,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所在系的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工作量对应的酬金由教师所在学校支付。同时,学校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企业赞助
系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冠名权。企业或单位提供的赞助费,由学校统一支配并使用。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一、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2.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坚持“认真、规范、严肃、实效”的原则,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性相结合,抓智力因素教育与非智力因素教育相结合,教书育人。
3.课程设计安排表
课程设计安排表的要求如下:
(1)此表应在实习前一周填写,并交教务处备案。
(2)要求: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须有系领导签字,电子文档须有系主管领导的名字。
4.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题目;
(2)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3)工作量要求;
(4)工作计划;
(5)指导教师与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具体格式由课程设计所属专业系负责制定。任务书幅面为16开纸,装订于设计计算说明书(或论文)封面之后,目录页之前。
5.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
课程设计应完成的最低工作量标准由课程所属专业教研室制定。对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一般要完成装配图1张,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不少于2000字);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由课程所属系负责保管,一般应保管到学生毕业后两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的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课程设计选题
1.选题要求
课程设计的内容应符合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不同学生应做不同的题目或相同的题目不同的技术参数。
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2.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审定。鼓励学生结合课程内容自拟课程设计题目,但必须报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习态度
(1)要注意培养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论文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意识。
(3)加深对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做到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2.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3.公共道德
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做与设计无关的事情。
四、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1.说明书(论文)格式
说明书(或论文)手写、打印均可。手写用16作业纸,用钢笔工整书写;打印用5号字,B5纸。
2.说明书(或论文)结构及要求
(1)封面(见附件2)
封面包括:题目、系、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
(2)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
(3)摘要(仅对论文)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2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4个左右,关键词应在摘要中出现。
(4)目录
目录要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页次,目录的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资料”。
(5)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文中图、表不能徒手绘制。
(6)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排列。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
①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书名·(版次)·出版社地址: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②翻译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③期刊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作者名·文集名·期刊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五、课程设计答辩
答辩是课程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答辩可使学生进一步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搞清尚未弄懂的、不甚理解的或未曾考虑到的问题,从而取得更大的收获,圆满地达到课程设计的目的与要求。对于有些课程亦可不答辩,而采用其他形式来考核。
1.答辩资格
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在其设计图纸、说明书或论文等文件上签字者,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小组组成
课程设计答辩小组由2-3名助教及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由教研室负责组织。
3.答辩
课程设计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答辩前,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设计的主要内容(约5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问的2-3个问题或回答考签上提出的问题。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5分钟。
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4.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会议,按照学校的规定,确定学生的答辩成绩。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评分组成,两部分的权重由各专业系(或系)自行制定。
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答辩人数的20%。
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单应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一式二份,一份存专业教研室,一份交学生所在系。
对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可重新安排答辩,学生应按重修交费。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的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助教及助教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可协助承担指导工作。
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专业系(或系)组织他们先行独立完成相应课题,审查通过后方具有指导课程设计的资格。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
(3)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开发,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6)参加答辩和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3.指导学生的人数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得超过30人。
4.指导时间
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在指导课程设计期间,一般不应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七、专业教研室工作职责
1.审定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和安排指导教师;
2.组织课程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负责课程设计的日常检查工作;
4.考核本单位指导教师的工作;
5.撰写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八、系工作职责
1.组织课程设计答辩检查,及时处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撰写本单位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2.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3.经常组织研讨,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九、附则
学校每学期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设计进行评估,公布评估结果。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总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同时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和创新的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精神和能力。为进一步做好专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学校实行宏观管理,系是管理的主体。依据学校《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制定了我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与时间安排,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系专业特点,制定出以下管理条例: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系主任对全系毕业设计工作全面负责,教学系主任进行具体领导。成立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
负责人:系主任
成员:系教学督导组组长、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
2.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系毕业设计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对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负责。
(2)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3)组织审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查指导教师和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资格。
(4)组织检查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
(6)组织系级答辩,审核成绩。
(7)组织评选、推荐本单位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按学校规定上交、保管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
(9)做好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0)系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3.专业教研室职责
(1)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2)教研室职责:
1)落实校、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
2)组织培训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
3)向系推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指导教师名单。
4)考核指导教师工作,监控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5)组织并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
6)组织并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7)向系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做好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按规定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
二、选题申报管理
1.系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可以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鼓励校企合作,结合生产、科研、管理等提出真实课题。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实验室建设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结合工程实际的课题不少于80%,工科专业以结合生产实际的设计类题目为主,设计类题目应不低于50%。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教以上职称(或者本科以上学位)教师担任,未从事过该项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鼓励聘请企业导师指导或参与指导。
3.根据指导老师资历等分配人数,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确因师资紧张,个别教师指导人数超过8人时,必须由系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对大型题目分若干子课题由不同学生完成的必须用副标题加以区别和说明。对多名学生分工合作完成的大型题目(未分子课题的)必须明确标示分工和每个学生所承担的具体任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逐年更新。对已使用过的题目,必须在内容和方法上进行充实和变化。
5.申报课题应于第五学期第15周前完成,并由申报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课题的论证和筛选由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论证、评审。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数量,于第五学期第17周前向学生公布,安排学生选题,使学生早作准备。
6.指导教师在申报课题批准后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表五),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在第五学期第18周前发给学生。任务书应与申报课题一致,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7.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中途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题目时,必须在开题前向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调整,并在教务处备案。
三、过程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实施系、教研室、导师三级管理制度,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请假与考勤制度,实行导师、辅导员、教研室主任三级请假管理制度。
2.第六学期第2周前,学生应认真整理完成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2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并完成不少于2000字与课题相关的外文资料翻译,译文要求准确、语句通顺。
3.第六学期第3周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
4.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认真指导,合理安排指导、答疑时间,具体安排要填写在毕业设计工作一览表上。每周答疑时间应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应保证面对面答疑次数不少于50%。每次均应填写指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本),指导教师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注意引导学生、充分发挥其主动性,不能包办替作。要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5.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第六学期第8周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学生自查表”。
6.指导教师临时出差须经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时间超过一周,要委托代理指导教师;一个月以上,则须另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对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的要求
(一)论文要求
1.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一般不少于7000字。
2.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书写应规范,图、表绘制及技术要符合国家标准(GB),工程设计类必须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和绘图。
3.各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资料是否齐全,撰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普查表》后签名交系教学办存档。
4.发给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的材料包括:(1)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合格的查重报告,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图纸等,(2)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图纸等,以上缺一不可。
(二)查重要求
1.系实施专人负责、教研室、指导老师三级管理模式,对所有毕业论文进行查重,系应在答辩前五个工作日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并进行检测;
2.系采用“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学生答辩前应向系教学办查重负责人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电子版及PDF纸质版,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该检测报告是否与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一致,并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纸质版最后签字(姓名与日期)。
3.上传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不含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及目录部分)。
(1)文字复制比在26%以下(含26%)的毕业论文(A类),视为通过检测。
(2)文字复制比在26%—50%之间的毕业论文(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6%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个档次(最高为中等);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毕业论文(C类),该生毕业设计(论文)须重新撰写,重新撰写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6%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为及格,指导教师取消年度教学质量评优资格。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毕业论文(D类),视为严重抄袭,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重修,取消指导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优资格和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
(5)对检测有疑似抄袭的论文,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时,可申请复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表),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检测的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发现弄虚作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重修。
(三)组织答辩
1.系实行三级答辩制度,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专业教研室级公开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日前一周,学生须提交出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入答辩程序。
3.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各专业教研室成立答辩小组(至少4人),答辩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组成人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必须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并报教务处。
4.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每题由1~2人评阅并于学生答辩前完成,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评阅人要认真评审毕业设计(论文)、给出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应提出3~5个问题交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不得泄露。
5.答辩需要提供的材料:导师签字的合格的查重报告,签字的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图纸,缺一不可答辩。
6.学生答辩前需进行充分准备:写出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提要、发言提纲,绘制必要的图表等。所有同学均需准备Powerpoint汇报提纲。答辩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组学生答辩工作(学生汇报8—10分钟,回答问题5—10分钟),给出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报系答辩委员会。
7.控制成绩分布状态,优秀论文数量不能超过15%,并按学校规定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8.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为3:3:4。综合评定成绩按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给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后由系答辩委员会核准,报教务处备案。
9.系负责组织本系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参加系级答辩人数一般应不少于本届学生总数的8%,并按本届学生总数的1%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优秀论文的文字重复率不得高于20%。
10.答辩应做好答辩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学生姓名、提问题目、学生回答问题情况、总体答辩评语等。
五、毕业设计文档管理
1.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2.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学生中期检查表、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本、指导教师意见书、评阅人评审表、答辩评审表、文献翻译、文献综述、附图等)应单独装入专用的资料袋内,资料袋以学生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集中存放。
3.课题申报表、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答辩安排、答辩记录、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本、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设计成绩单(按学生班)应分年级按专业集中装袋保管。
4.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5.系对本年度毕业设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期间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质量控制与检查
1.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第一周,系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一览表”,并交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并填写相关附表。
3.系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期、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反馈给专业系并上报教务处。
4.系负责阶段检查。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重点问题进行质疑,并检查进度和存在问题。检查情况要记录在册,并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5.指导教师负责日常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第五学期15周前 |
申报课题 |
第五学期16周前 |
审定课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
第五学期17周前 |
向学生公布课题和指导教师,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
第五学期18周前 |
系将“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 |
放假前 |
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第六学期第1周 |
系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 |
第六学期第3周 |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
第六学期第8周 |
学生将“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自查表”交学生所在系 |
第六学期第9-11周 |
学生完成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审,评阅人评审。 |
第六学期第11-14周 |
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进度 |
第六学期第15周 |
继续完成毕业设计,准备答辩。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安排上报教务处 |
第六学期第16周 |
完成答辩事宜。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交教务处。 |
第八学期第16周 |
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 |
机车车辆工程系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管理的暂行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结合8827太阳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学生外出管理
1.凡是所带学生需要外出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合同,其中应该体现“在外出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安全自负,与学校无关”等字样,并让学生签名按手印,指导教师及其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必须同时签名。
2.毕业设计期间,学生请假,指导教师应该严格把关,同时告知专业教研室主任与学生辅导员,然后再到系请假,请假累计天数不超过7天。
3.各系在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时,原则上请假累计天数超过7天的学生不得评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不请假的同学。
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管理
1.指导教师应制订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指导学生的时间平均不得少于每周3次,当面指导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督促学生做好日志和实验记录。对于只追求数量、不求质量,疏于管理,让学生放任自流的教师,将减少或取消第二年毕业设计(论文)人数或资格,并计入考核档案。
2.各教研室应组织指导教师做好初期、中期阶段的自查和集中检查。初期检查时重点检查任务书下达落实情况、文献综述、开题准备情况、方案设计、条件落实情况等;中期检查时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进度、教师指导到位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并召开由全体指导教师参加的中期汇报会,最后,各个教研室主任根据中期汇报情况做出中期检查总结。并将期中检查总结电子版与纸质(需要教研室主任签名)各一份交予系教务员处。
3.系负责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分阶段集中检查、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及时对不认真的教师、学生进行监督、批评、指正。
4.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雷同,若发现内容雷同,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减半,并取消第二年导师资格。论文写作应按学校要求认真撰写,需打印完成并上交电子文档备查。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各教研室应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专业学生的答辩工作。教研室答辩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实行教研室级一级答辩或课题组级、学校、系级二级答辩,并全面负责成绩评定工作。
6.系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本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及推荐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并对各教研室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总结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各教研室应组织好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各教研室做好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情况、工作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拟总结发表或鉴定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2.系要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出表彰或批评意见,并向全体指导教师通报。
3.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总结、整理工作,及时进行成果总结、鉴定或发表论文。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听课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和保障服务水平,结合我系实际,现制定本细则。
一、听课人员
1.管理干部:系党政领导(含正副职),科级以上人员。
2.教学督导:系教学督导组成员。
3.教师同行:教研室任课教师。
二、听课范围
1.系的党政领导对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进行听课。
2.系教学督导组成员在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范围内进行听课。
3.教师同行主要在本系教师承担的课程范围内进行听课。
4.听课人员主要对理论课教学、实验课教学、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企业实践等进行听课评议。
5. 系办公室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完整的各任课教师的上课安排表、实验课表、课程设计以及实习安排表等,方便听课人员进行听课。
三、听课任务
1.系党政领导(含正副职)、副科级以上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系教学督导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3.教师同行之间互听,每学期参与听课教师人数不少于任课教师总数的1/2,由专业负责人确定每学期的听课人员名单,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原则上,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听课评议较差的教师需要多听课。
4.任课教师中作为管理干部和教学督导人员完成听课任务后,教师同行听课不再另作要求。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可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
2.听课时要尊重授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师授课时中途离开。
3.听课后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机车车辆工程系听课评议表》,给出综合评价分数,并写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听课人员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现场交流授课意见,同时关注学生学习、教学保障等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问题应及时向教学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或师生所在系反映。
5.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听课机会,与听课人员交流,取长补短,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
6.听课评议表不允许缺席随便填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听课时,请坐在教室中视频可见的位置,以便必要时进行检查。
五、听课信息反馈
1.听课评议的目的在于以评促教,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系在同行听课的基础上,系教学督导、系领导和专业负责人重点针对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听课评议较差的教师,通过课堂听课发现问题、反馈交流、跟踪评价和持续改进等环节,构建课堂教学质量闭环监控机制。
2.系教学督导听课后,将意见反馈至授课教师及所在单位领导;授课教师及所在单位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听课评议较差的授课教师,由系党政领导、系主任和系教学督导进行二次或多次跟踪评价。
3.同行教师听课重在交流学习,教师同行听课后,在每学期末的某个特定时间,系会组织一次专门的教学工作会议,听课教师轮流发言,对听课评仪情况进行报告,应说出听了谁的课,任课教师上课有什么优点,有什么缺点,给出了哪些建议。如此交流学习,达到全系教师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4.系教学督导员定期对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分析,并对听课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督查,不定时对听课进度进行提醒。
六、其他说明
1.系定期将听课评议汇总表报送教学评估中心。
2.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价、考核、聘任的参考依据之一。
3.各类听课人员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管理干部履行职责和教师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之一。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机车车辆工程系负责解释。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评价,加强质量监督,促进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特制订机车车辆工程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评工作小组
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系教学主任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二级督导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担任我系理论课和实践(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职、返聘、外聘教师)
三、考评依据
依据本年度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本年度学生评教分数)和院考评情况(各占50%)。
四、考评比例
考评优秀的教师数比例为考评对象的25%。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评等级不能为优秀:
1.不服从系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3.出现教学事故或者被通报批评。
4.学生评教平均分在80分(不含)以下。
5.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私自调(停)课或一年内调(停)课超过4次(含实践环节)。
6.试卷批改出现差错。
7.更改学生成绩两门次及以上或更改成绩涉及学生15人次及以上者。
8.指导教师未按实验课表和集中实践教学安排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上课或指导实验。
六、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本单位教师年度学生评教和工作态度等因素,根据系考评评分表(见附件)的指标体系打分,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名额内,提出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附件:
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机车车辆工程系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评分表
单位名称: 教师姓名: 考评时间:
序号 |
指标 |
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教学态度 |
教学态度端正,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教学差错。 |
10 |
|
2 |
教学内容 |
注重对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优化研究,讲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的要求,知识准确,概念清楚,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教学内容充实,教学进程科学合理,理论联系实际,及时吸收本课程、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反映新信息、新动态。 |
10 |
|
3 |
教学方法 |
教学方法灵活得当,因材施教,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师生双向互动效果好。 |
10 |
|
4 |
教书育人 |
注意教师仪表风范,言谈举止自然得体,为人师表。按时上下课,严格要求学生,课堂秩序良好;注意培养学生能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10 |
|
5 |
教学文件 |
按时完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质量有保证。 |
10 |
|
6 |
教学质量 |
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课堂教学、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学生、教学督导、各级领导、同行教师评价优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
10 |
|
7 |
考试工作 |
能按学校要求命题和评卷,成绩及时上网和提交,认真做好考试总结和试卷分析,对监考工作认真负责。 |
10 |
|
8 |
教学研究 |
积极主动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主持或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有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 |
10 |
|
9 |
质量工程 |
积极参加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教学奖励。 |
10 |
|
10 |
单项增减 |
基础分5分,在此基础上增减,分值范围:0—10分。 监考1次,加0.3分(包括期末考试、期初补考、提前考试、毕业前补考)。调停课1次,扣0.3分;私自更换监考教师1次扣0.5分;更改学生成绩1次,扣0.5分。 |
10 |
|
合计 |
|
机车车辆工程系关于教师试讲的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我系的教学水平,保证教师授课质量,规范教师试讲的程序和各项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试讲适用于新教师开课或教师开新课,长时间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试讲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由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系主任负责试讲的具体安排。
第四条 试讲小组成员组成由系教学专家成员组成或由系主任为组长、五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
第五条 试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程开课前一个学期的期末进行。
第六条 对试讲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新开课教师试讲前应完成授课内容三分之二以上的讲稿,由试讲小组审查讲稿,并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视其准备情况,考查其教材选用情况及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
(二)对于开新课的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可以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变试讲为学术讨论,但也应完成授课内容三分之二以上的讲稿。
第七条 试讲过程的要求
(一)试讲时间为1~2小节,试讲内容由试讲小组指定或试讲教师自选;
(二)教师试讲后试讲小组针对课程的内容提出问题,考核教师对本课程的掌握程度,试讲教师进行答辩;
(三)试讲和答辩后,试讲小组对试讲教师进行讲评,确定试讲结果,写出评语。试讲结果分别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通过和基本通过的试讲教师可以正常开课;对试讲不通过的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第二次试讲或取消讲课资格。被取消资格者要在一学期后才能重新申请试讲。
第八条 本规定由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专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专科生导师制是指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方法和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指导的一种教学管理模式。实行导师制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把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为规范学分制的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条件
1.担任导师的教师应有较强的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2.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担任导师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导师的配备
1.导师的遴选和配备由各系负责,教务处备案。
2.导师由学生所在系指定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15~20人配备一名导师。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1.导师应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导师在学生入学时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特点,使学生进入学校后能对大学的学习生活有所了解。
3.导师应熟悉了解学生,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感染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注重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养成。
4.导师应向学生介绍学科和专业的教学内容、方向和发展前沿,使学生及时了解和明确专业的学习内容与发展方向。
5.导师应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选择专业方向等方面进行指导。既要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又要注意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力求避免所选课程知识结构散乱的现象。
6.导师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参加科研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生产与社会实践等活动,扩大学生视野,活跃创新思维。
7.导师应及时与辅导员、任课教师及系办公室经常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适时给予学生帮助、指导,并将有关问题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8.导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认真做好指导工作。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与学生见面,制订和安排本学期的主要工作内容。导师要定期与学生见面,每学期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两次。
9.对受到警示劝告的学生,导师要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10.导师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指导学生择业,并尽自己所能推荐学生就业。
四、导师的考核
1. 专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专科导师的考核由系负责,考核办法由系制定。
2. 专科生导师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门槛条件。专科导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年职务晋升资格,低聘或暂缓岗位聘任。
五、学生的职责
1.学生在选择导师时,要在认真了解导师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选择导师。
2.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可以就自己在学业、思想及生活上遇到的疑难问题,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3.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必须主动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订出本学期的学习与发展计划。
4.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院(部)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踏实、肯干、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与创新能力。
5.学生每学年要认真填写导师指导情况评议表,由班长收齐后交所在系办公室。
六、本办法适用于机车车辆工程系。由机车车辆工程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职能,调动班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同学创造良好的课堂秩序,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学生手册》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8827太阳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课堂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课堂规则
1.几个班合堂上课者,各个班级必须按一定的秩序坐开,以便于考勤和老师检查。
2.学生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者须由班长向任课老师出示由系批准的请假条,否则视为缺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抽烟、喝水、吃零食,不准随意谈话和喧哗,不随便出入,不会客。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老师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否则视为早退。
二、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若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者,除加倍扣分外,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内作检查,第三次通报全院并取消当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直至撤消职务。
2.课堂考勤由各班班长负责。上课前由班长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请老师核定后签字。
3.班长每周五下午7-8节课后18:30将本周的考勤记录表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负责人员说明原因,否则以失职处理。
三、学生会及辅导员职责
1.学生会德育部应对各班级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记录备案。
2.各班级辅导员也应对学生班级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3.凡经抽查或同学反映有舞弊行为者,经查实后,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内作检查,第三次通报全院并取消当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直至撤消职务。
四、处理规定
(一)出勤情况
迟到情况:要求学生提前10分钟到教室,学生在预备铃声后到教室的,按迟到论处;学生在上课铃声15分钟后到教室的,按旷课论处;学生累计迟到两次,按旷课一学时论处;
早退情况:学生在上课未结束前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课堂的,按旷课论处;
旷课情况: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课的,按实际缺勤时数论处;
(二)课堂纪律
讲话:在课堂上不准讲话,如有问题举手,经任课老师允许方可,如果私下里讲话,左右同学有权制止,如不听从劝告,课后向有关人员反映;
睡觉:学生在课堂上不准睡觉,如有睡觉者,左右同学有义务提醒,如不听从提醒,课后向有关人员反映;
看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的资料:在课堂上不准看与老师所讲授内容无关的书籍,如有,左右同学有义务提醒,如不听从提醒,课后应向有关人员反映;
根据学校规定,对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规定学时者给予下列处分:①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②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③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④4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⑤经教育坚持不改。因是上课缺席受两次处分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考勤结果汇总及通报制度
1.学生会德育部负责在周一前把上周考勤结果的汇总并出宣传板进行公示。
2.所有考勤记录均由学生会存档,作为学年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参考依据。
六、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系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系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凡8827太阳集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学生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签字经主管教学系领导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学生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生辅导员签字经主管教学系领导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条》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最后到分团委负责人处填写《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生请假统计表》登记盖章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两周内完成补办手续。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条》前,须让家长亲自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学生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第八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或部门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九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学生学习期间不得请假出国探亲(个别因直系亲属发生意外事故者例外)。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二条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学风建设督查活动检查制度
为提高同学们学习积极性,督促勤奋学习,以纪律检查来约束学生们的学习行为及习惯,促进学风建设。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课堂考勤检查制度如下:
一、参与人员
学生会德育部、学习部成员和各班纪律委员
二、检查对象
各年级专科生
三、检查办法及扣分标准
1.旷课扣2分/人(学委或班长不能给出旷课名单,则一人扣5分);
2.假条需辅导员签字,否则按旷课处理。因突发性事件临时不能上课,应在当天内补写请假条,由辅导员签字生效后,最迟于第二天交给检查人员,否则均按旷课处理。
3.各班纪律委员配合德育部成员一起检查,纪律委员点本班的名单,德育部成员点总人数,然后向学委要旷课名单。(若给不出名单,则除先前被点名的班级剩下的班级平分旷课人数)
4.检查时间以课前为主,学生保持安静,原位坐好。不配合、态度差的班级扣10分
四、备注
1.检查人员要态度良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严格按尺度办事,绝不弄虚作假。
2.需学习委员配合的方面:
(1)课前先行点名,统计好旷课名单。
(2)检查时,协助自律部成员维持现场秩序。
(3)学习部成员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结果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对于出勤率较好的班级要进行公告表扬,此项成绩列入优秀班级体参评项目。
(4)所有学生干部及学生党员有权有责抓好各班自习规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5)各班学生整体出勤情况作为优秀班级评比的内容之一。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就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明确就业工作事关系的生存和发展,系教学、行政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重,以此施教,以此行政。
第二条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系全体教职工有义务去关心和帮助毕业生就业。贯彻执行“领导主抓、中心统筹、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在确保完成就业率目标的前提下,重点抓好就业质量。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三条 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8827太阳集团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强化辅导员、系部负责人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各系部的日常工作中,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程序和激励机制。
第四条 本着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熟悉就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就业工作教师队伍;建好一批能对各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的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个覆盖各专业相关领域的有一定影响的就业网络;努力将毕业生引导到国家最急需、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系主任担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书记、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就业工作联系人、辅导员、系部负责人为成员,把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考核纳入对系部教育教学的整体考核评估体系中。
第五条 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工作推进组
(一)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继斌
副组长:高云闯 任学功
成 员:马文超 谢变 王思臻
(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工作推进组
罗自英 赵良永 王英豪 苏颖 李晓君 宋宜璇
第六条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督促、实施和考核。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面指导以及各布置落实各项具体就业工作任务。
(三)成员:负责在日常教学、科研以及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正确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素质、能力的培养,全面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完成组长及副组长交付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就业工作推进组成员具体职责
(一)根据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具体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以及专业思想的培养,结合专业的发展、特点和变化,指导毕业生进行观念更新、学习创新、技能培养以及专业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二)积极加强同社会的联系,利用参加专业年会、学术会议、行业协会、横向合作及校友联谊活动等机会,广泛宣传、推介毕业生,邀请用人单位来我系考察、招聘毕业生。
(三)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要积极推荐学生到有条件的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使学生提前进入工作状态,以促进就业命中率的提高;经常联系所指导的学生,及时准确了解上报学生的情况;完成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就业工作联系人工作职责
(一)每年4月至12月期间,督促各系登记核实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信息,执行院内定期通报就业率制度。
(二)按照省就业指导中心要求,收集、核查、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为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就业派遣、就业改派、就业推荐、档案处理等手续;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登记表等材料;开具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所需要的书面证明;以及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日常招聘信息发布和组织毕业生应聘,不定期举办大型校园招聘会,注重邀请用人单位来校专场招聘;维护系毕业生就业网站正常运作。
(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对要求通过系帮助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待就业登记,具体到人;根据毕业生生源信息,对毕业生划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实施就业工作;切实了解和关注毕业生就业中的弱势群体,加强人文关怀,对就业有困难和初次就业率公布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采取模拟面试等体验教育,实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
第四章 系(部、中心)工作职责
第九条 系主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职责
系主任全面负责该系的就业工作,重点是就业工作中包含的教学部分,如专业就业市场调研、专业人才培养、专业调整等。贯彻就业工作“执行、落实、反馈”的指导思想,系主任领导组织教研室主任、学业指导老师等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目标和责任制度;统筹各专业间毕业生就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争取毕业生全面就业;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跟进就业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系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第五章 就业渠道及基地建设
第十条 系就业基地应该按照当年毕业生数一定比例的数量进行建设,就业基地要求一定的质量保障,并能够每年稳定接收8827太阳集团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第十一条 每学年基地建设的具体考核指标由系就业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
第六章 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界定
第十二条 签约性就业:毕业生向系提供下列协议(合同、函件)之一,视为签约性就业: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学校提供的就业协议书。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录用)批文或函件。
(四)参军入伍(入伍证)。
(五)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单位就业(委培合同)。
(六)西部计划、教师特色岗位、“三支一扶”等项目(项目文件)。
(七)学校统一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第七章 推荐就业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就业工作人员在推荐毕业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平等、公开的原则,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择优推荐。
第十四条 各教研室在开展就业推荐时,要同时向毕业生宣传就业方针、政策和纪律,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走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十五条 在获取就业信息后,应及时在系就业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结果由就业联系老师通知学生本人,应聘成功的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第八章 校内就业招聘管理
第十六条 系积极采取措施,在校内适时组织和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在校内招聘活动中要热情接待用人单位,认真安排各项事务,力争使用人单位招聘到满意的毕业生。
第十七条 系鼓励各系部通过校友、实习单位、合作单位等渠道广泛征集用人信息,支持系部举办系部范围内的有专业特点的小型招聘活动,但在举办该类活动前须报就业联系老师处备案,以便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来我系举办招聘活动应当首先征得就业指导中心的同意,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单位身份的证件复印件、招聘计划等到发送到系,招聘的有关具体事宜在双方协商后由就业联系老师统一办理。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若需张贴标语、横幅和发放宣传品,应经系就业联系老师同意,并由就业联系老师安排张贴和发放。
第二十条 毕业生参加校内招聘活动必须遵守招聘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就业政策;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材料,真实反映本人的情况,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毕业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系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九章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文书和学校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
第二十二条 发放对象:我系符合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 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能拥有一份协议书(一式三联),并必须由本人亲自签领。就业联系老师发放协议书时,要求毕业生在协议上填写本人姓名,并配合老师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领登记表》后,方可领取。
第二十四条 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就业协议书由本人在离校前到系部负责老师处登记签领,并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须由个人提出补办申请,系部辅导员、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凭有效接收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补领协议书。
第二十五条 就业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业生签约前应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说明条款,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签约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 如用人单位恶意违约,不履行协议,经毕业生本人和学校协调不果的,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或直至诉诸法院。
第二十七条 各系部应加强毕业生签约的诚信教育,降低违约率。毕业生违约率是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二十八条 毕业班学生签领协议书后,因损坏、涂污需更换协议书者,凭本人申请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老师处更换,更换时必须将原件退还。经各系主任签名同意,并保存好学生的申请及原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 毕业班学生因解除协议需更换协议书的,凭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新单位接收函(或经确认有新接收单位)和本人申请,到院系负责老师处申请更换(系就业实习指导中心不对毕业生本人更换协议书),系辅导员审核、并经系主任同意后,登记后给予更换,并将原协议及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毕业生更换协议申请书等资料妥善保管。
第三十条 领取协议书后因故遗失的,须凭拟签约单位的证明(证明尚未签约或已签约)、毕业生本人申请(注明遗失经过),交系部毕业班负责老师审核,经系主任同意并登记后补发。
第三十一条 系毕业班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必须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不得代领,不得随意更换或发放多份,不得扣发。不按学校规定管理、发放就业协议书,或因此引发问题的,按学校就业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毕业生离校
第三十二条 毕业生离校程序
(一)学院教务科负责毕业证书发放。
(二)就业联系老师核实毕业生就业去向,负责派遣证发放工作和毕业生档案邮寄。
(三)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户口迁移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由系召开毕业生离校典礼,系部组织毕业生离校相关活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系各层次毕业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学校的安全稳定,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道路选择,因此,建立健全相应的心理健康工作制度,使心理健康成为教师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十分必要的。为了确保8827太阳集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8827太阳集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成立相应的心理健康管理小组,做到心理健康有专人负责,吸纳专兼职职辅导员加入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中来,要求专兼职辅导员都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所带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交流工作心得。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成立心理健康部,负责协调我系各班的心理健康工作;组织学生申报并开展相关活动,举行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在每学期的宣传周(月)期间,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承办大型的心理健康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3.干部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辅导老师之间的联系,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精神面貌,8827太阳集团心理辅导站定期召开心理部成员工作例会,要求全员签到,不得请假,并做好会议记录。心理部例会加强了成员之间的沟通,使心理工作更加有序顺利开展
4.重点学生管理制度。通过班级心理委员每月定期上报的心理晴雨表情况,掌握各班级需要重要关注的学生动态,与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定期联系,深入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家庭、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了解,不断跟踪关注重点关注学生的动态情况,及时与心理健康中心联系,转介出现严重心理状况的学生,配合心理健康中心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工作。
5.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心理晴雨表的归档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等要保存和管理,及时联络各专兼职辅导员,跟踪学生心理动态,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现状。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考评办法
一、总 则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切实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客观真实地评价每一位大学生的德育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8827太阳集团实际情况,把德育素质评分作为大学生在校期间操行鉴定、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毕业鉴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为了德育素质评分评定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本考评办法体系共分四部分,包括基础分部分、考察分部分、加分部分和扣分部分。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超出100者按100分计算。
学期考评分=基础分(60)+考察分(10)+加分-扣分。
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包括三项基本内容,即: 德育素质、 智育素质和身心素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得分=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身心素质(占10%)。
二、细 则
(一)基础分部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人文素质、创新创业素质及日常行为六项综合考察。以下为各项考评的基本要求(满分60分,共六项,每项10分,且每项均设三个等级:A级10分;B级9分;C级8分;根据表现的情况不同打分)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对政治观点和政治表现的考察,平时参加政治学习情况等内容。 要求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要求进步,敢于同一切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做斗争;能够遵规守纪,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做合格大学生。
A级: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组织并参加校、院、班级的各种思想政治学习(如党课培训、团校培训等),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表现优秀者;且本学期理论学习(如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学习态度认真积极,课程成绩良好者(仅限于本学期开设政治理论课的班级);
B级:参加政治学习,思想认识得到很大提高,表现良好者;且理论学习能够按时上课学习、态度认真、课程成绩合格者;
C级:拒绝参加政治学习者;且理论学习上课态度消极不认真,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2.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考察集体观念和参加活动情况、社会工作任职情况、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情况等。 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乐意为同学服务,工作卓越有成效。
A级:担任校级、系级、班级的社会工作(如校、系级学生会、社团主要干部、班委等)者,工作态度积极认真、积极组织、策划校级、系级、班级各类学生活动,作为学生干部能够起到带头作用者;
B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工作态度合格,及未担任学生干部但积极参与校级、院级、班级各类学生活动,为班级工作出谋划策者;
C级: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态度消极甚至造成恶劣影响。
3.社会实践活动:考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要求能在活动中深入社会,虚心学习,及时总结心得体会,在锻炼中服务社会,提高自身。
A级: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等),有实践总结者;
B级:参加社会实践,无实践总结者;
C级:不参加社会实践,弄虚作假者。
4.人文素质:考察参与人文素质提升活动情况,要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活动中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并为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A级:积极组织、策划并参加各类活动者或积极参加各类义务劳动和公共劳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献血、环保、捐赠等)见义勇为者;
B级:积极参与各类活动者或参加各类义务劳动、公共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合格者;
C级: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态度消极,甚至造成不良影响者。
5.创新创业素质:考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情况,要求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学科创新竞赛等课外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或资格考试等。
A级:积极参加各类课外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或资格考试,获取荣誉证书或其他奖励者;
B级:参加各类课外创新创业活动,表现合格者;
C级:拒不参加各类任何形式课外创新创业活动及专业技能、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或资格考试,态度恶劣者。
6.日常行为:考察大学生道德素养及日常行为规范情况,要求坚决执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团结有爱等条例。
A级: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明礼谦让、与师生关系融洽、为班级争得荣誉或者为班里同学做实事的,此七项视日常表现优异者;
B级: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明礼谦让、与师生关系融洽上述六项日常表现合格者;
C级:上述六项日常表现较差者。
(二)考察分部分(满分10分)
参看学寓中心评出的学生宿舍德育素质评分成绩表,凡低于6分者不能获得任何奖励评定的资格。
(三)加分部分(此项不设上限分)
1.参加集体活动
(1)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校级、系级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舞蹈比赛、歌咏比赛、书法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获奖者,分别加5、4、3、2分,未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对于参加具体活动并获得国家、省、市、校、院级奖励的团体或个人,参照“荣誉奖励”部分给予加分。
(2)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的,由每班团支部成员制定标准,需经辅导员和全体同学同意。
注:a.以上活动多参加者可以累计加分;
b.对于学生干部参与各项校级、系级活动,职责范围内不予加分;
c. 对于同级同专业的班集体应制定同样的班级管理规定。
2.荣誉奖励
凡获得各类各级荣誉称号和有关奖励者,加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10分/次;
(2)省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8分/次;
(3)市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6分/次;
(4)校级荣誉称号和奖励:标兵、十佳:加4分/次,其他称号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加3分/次;
(5)系级荣誉称号和奖励:加2分/次。
注:各类各级荣誉称号不累计加分,按荣誉中最高分计算,获得荣誉者属于班级内部荣誉,在班级内部加分,由德育部统一汇总。
3.社会实践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表扬、表彰者,参照“荣誉奖励”条目中的规定加分。
(2)根据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表现予以加分。
注:各类各级奖励不累计加分,按奖励中最高分计算,加分事宜同“荣誉奖励”部分。
⒋社会公德
(1)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主动维护社会(校园)公共秩序,揭发违纪现象者:加3-6分/次;
(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事迹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表扬、表彰者:加5分/次;
(3)参加献血者:加2分/次;
(4)参加公益活动、支教等活动者:加3分/次。
5.集体表彰
被评为院级优秀宿舍的,该宿舍中的成员加2分/人,优秀个人加3分/人。(若优秀个人所在宿舍同时被评为优秀宿舍,则优秀个人加三分,其他同学加2分/人。)优秀宿舍和优秀个人的加分上限均为6分。(优秀个人分和宿舍得分两项可以累加)。
6.学生干部加分
学生干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每学期结束时按以下情况加分(按本学期所任职务为准):
(1)分团委学生会(含校级、系级,以下皆同)主席、书记、学工服务中心主任:加5分/学期。(由各组织负责老师给予考核,并予以评分);
(2)学生会副主席、学工服务中心副主任、班长、团支书(含园区团工委支部书记):加4分/学期;
(3)分团委学生会、学工服务中心各部部长:加4分/学期;
(4)分团委学生会、学工服务中心各部副部长:加3分/学期
(5)分团委学生会、学工服务中心各部干事、班级各委员:加3分/学期。
(6)学生社团协会各会长、书记:加4分/学期(由班级提供材料、协会提供证明);
(7)校艺术团、广播站、轻院青年、国旗班,宣传中心的成员:加4分/学期(由班级提供材料、所在单位提供证明)。
(8)寝室长每学期加2分。
注:对于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所任职务中最高分为标准进行加分,不得累加。
7.创新创业加分项
(1)各类竞赛
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受表彰者, 参照“荣誉奖励”条目中的规定加分;
(2)各类专业技能考试
考取国家认证并取得证书者加2分。如英语四级、英语六级、河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等;
(3)发表学术论文
在国家出版总署认定的合法刊物上(学术刊物(CN)、校级、院级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分别加6分、4分、2分;
(4)获得专利
获得专利获得专利者, 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满分6分);
注:获得专利, 又将专利成果发布论文,不累计加分。
(5) 参与其它创新创业类活动,并取得荣誉奖励,具体加分情况参照“荣誉奖励”。
8.其他加分项
(1)跟老师做项目,老师布置课题自己做的同学,表现良好且出具老师证明者加2分;
(2)积极参加各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次予以加2-3分;受表彰者,参照“荣誉奖励”条目中的规定加分;
(3)在合法媒体上(报刊应该具有 CN刊号和国际标准号<ISSN号>、 或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内部准印号; 网站应该是学校、 系和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 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文学、艺术、新闻作品,根据实际情况按篇予以加2-3分,同内容者按最高级别核算。受表彰者,参照“荣誉奖励”条目中的规定加分。
注:对于校院级报刊杂志编辑部的成员或学生干部,职责范围内的不予加分;发表校级、院级刊物的加分上限为6分。
(四)扣分部分(此项不设上限分)
⒈凡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扣6分;集体受到通报批评的,该集体所有成员均扣3分。
⒉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受到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查处,除在“宿舍表现考察分”中扣分外,宿舍卫生受校、院通报批评者(或集体),每人扣3分;影响他人休息、打游戏、上网浏览不健康信息,据查证属实者,每次扣2分。
⒊有下列行为,但未构成处分者,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名单,每人每次酌情扣1-3分:上课迟到早退;有夜不归宿现象;包庇隐瞒他人违纪错误;违反实习纪律等。
⒋由学校、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政治、文体、劳动、公益、团日活动等),未按要求参加者,酌情扣2-4分。
⒌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 酌情扣1-5分。
⒍有其它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 酌情扣1-5分。
⒎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含警告处分),本学期德育学分为0分。
(五)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考评与有关奖励的结合
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考评的结果除折合德育学分外,与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三好学生评比等有关奖励的评比直接挂钩。
1.凡年度考评(2个学期的平均考评分)不满90分者,不得作为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的评比人选。
2.凡年度考评不满80分者,不得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人选,不得担任各级学生干部。
3.凡年度考评成绩不满60分者或德育素质综合考察分不满60分者,不得作为任何校内奖励的人选。
三、附 则
1.在系学生主管部门和系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机车车辆工程系大学生德育素质综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由机车车辆工程系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各班级辅导员、各班级团支书组成。
2.各班德育素质评分的考核记录由团支书具体负责,由分团委成员组成审核小组,具体负责各年级的德育评价,并全面审核测评结果。各班级团支书要结合本考评体系对本班同学的思想状况、日常表现、学习态度、精神风貌、参与各项工作及活动的积极性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对每个人的情况都要认真记录,每月总结一次,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班级公式无误后,一份于次月第一周内上报德育部,以便于期末总评,当月分值逾期不予受理。各班评分小组由全体班委组成。
3.加分部分(优秀宿舍以及优秀个人加分的最高上限为6分),除集体表彰以外,其它各项加分由本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班级团支部和相关部门对每次活动的参与情况作好记录;扣分部分(可以累计扣分),在期末总评时由班级团支部负责扣分。
注:德育素质综合考评分达90分以上者,方可参与一等奖学金的评比;德育素质综合考评分达80分以下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4.评德育素质评分前后,必须开班会提前通知,全班公示。其中,每个月的总结加分也必须公示,还需要全班同学签名确定,确保全体同学对自己这个月的德育素质评分的情况有必要的了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5.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的德育素质评分由分团委成员评定,由团支书出具相关资料。分团委成员的德育素质评分由德育部评定。
6.期末德育素质评分评定委员会由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
7.每学年的总评结果一式四份,班级、分团委各留一份,并于学年评先前报系党总支和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8.班级德育素质评分评定结束以后,由系大学生德育评价体系评议委员会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9.本办法在工作中根据机车车辆工程系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力求不断完善,切合实际。
10.本办法由郑州轨道工程职业系机车车辆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德育部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生身心素质评分考评办法
一、总 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考评办法。
二、原 则
(一)科学性:测评方案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二)客观性:综合素质测评要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学生的平时表现;
(三)公开性: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要向广大师生公开;
(四)公正性:综合素质测评要严格按照测评细则的统一标准执行,规范操作,确保测评过程及结果的公正。
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包括三项基本内容,即: 德育素质、 智育素质和身心素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得分=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身心素质(占10%)。
本考评办法体系共分三部分,包括基础分部分、加分部分和扣分部分。学生身心素质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超出100者按100分计算。
身心素质评分(100分)=基础分[身体素质基础分(30分)+心理素质基础分(30分)]+加分-扣分
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总得分和分项得分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系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三、组织实施
在系学生主管部门和系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机车车辆工程系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小组成员由机车车辆工程系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各班级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组成。
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和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心理委员、体育委员等)为成员组成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方面第一手材料的搜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考评方法
本考评办法体系共分四部分,包括基础分部分、考察分部分、加分部分和扣分部分。学生身心素质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超出100者100分计算。
(一)基础分部分(60分)
基础分部分主要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项考察,以下为各项考评的基本要求(满分60分,共两项,每项30分,且每项均设三个等级:A级30分;B级20分;C级10分;根据表现的情况不同打分)
1.身体素质(30分)
A级:体育课成绩合格且体能测试各项均为合格以上者,无体育课的,体能测试各项均为合格以上者;
B级:体育课成绩合格,但体能测试有1-3(包括3项)项成绩不合格者,无体育课,体能测试有1-3项成绩不合格者;
C级:体育课成绩不合格者,体能测试多于3项成绩不合格者。
注:由本班级体育委员核实记录,评分项须有体育委员及本人签字。
2.心理素质(30分)
A级:积极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正确认识自我,能及时发现成长中的各种困惑和问题, 具有健全的人格特征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
B级:不能正确认识自我,自控能力薄弱,人际关系良好者;
C级:迷失自我,没有自控能力,拒不参加各类形式的心理健康活动,具有悲观的人生态度,人际关系差者。
注:该项评分由评议小组根据每位同学的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统一评定,评分项须有心理委员及本人签字。
(二)加分部分(此项最高40分)
积极参加各类身心素质提升活动, 酌情予以加4-6分; 受表彰者, 参加“德育学分评定办法-荣誉奖励”条目中的规定加分。
(三)扣分部分(此项不设上限)
未按要求参加与身心素质有关的集体活动的,视情况扣2-4分。
注:a.各类身心素质提升活动多参加者可以累计加分;
b.对于学生干部参与各项校级、院级活动,职责范围内不予加分;
c.对于同级同专业的班集体应制定同样的班级管理规定;
d.学生会体育部、心理部举办活动未明确标注的均为身心素质活动。
五、测评程序
1.每学年的总评结果一式四份,班级、分团委各留一份,并于学年评先前报系党总支和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⒉ 学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应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收集原始材料,核算各项成绩,将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公布,并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⒊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审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⒋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⒌本办法在工作中根据机车车辆工程系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力求不断完善,切合实际。
⒍本办法由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机车车辆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德育部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⒎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
机车车辆工程系班主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我系优良学风、系风建设,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班主任的选聘与配备
第二条 担任班主任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
2.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 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4. 系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和近期退休人员;
5. 身心健康。
第三条 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
第四条 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4年.
第五条 选聘采取个人申请和专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报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的基本要求,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制订辅修和报考研究生的学习计划。
第七条 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并进行学业警示。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优良学习习惯,建设班级优良学风。
第八条 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 班主任的管理考核
第九条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交流会。开展工作交流,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条 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班主任填写《机车车辆工程系班主任考核登记表》,写出工作总结,进行自评。
第十二条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上报党委学工部备案。
第十三条 对于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经考核合格者,每学年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第十四条 班主任因个人或工作原因申请提前终止聘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批准解除聘用,并报校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机车车辆工程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车车辆工程系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