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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1   浏览: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39号通知,决定在全校统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牢牢把握这一主线开展宣传。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阐述的“十二个必须”,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和“四个共同”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教育,讲清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历史,引导干部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历史脉络,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宣传工作要面向全体师生,推动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各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用好《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培训宣讲提纲》开展校内宣讲工作。

(二)围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开展宣传。加强“四个共同”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教育,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大力宣传、展示国家象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原文化等,如国旗、国徽、天安门、长江、黄河、长城和炎黄二帝、殷墟、甲骨文、太极、嵩山等。用好用活河南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体现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历史的文物古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在各族师生中宣传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文明礼仪教育等。常态化举办由各族师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组织各族师生一起过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增进了解和友谊。    

(三)围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展宣传。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同心圆·共发展”活动为重要内容,发现、挖掘、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各族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党政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各族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宣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宣传宗教法规和规章,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以及2018年我省宗教治理以来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

3.围绕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知识读本、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手册、高等学校“双防”宗教工作指南等开展专项宣传教育。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专题学习教育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继续坚持好“书记校长领学、统战部门促学、基层院系引学”等做法,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氛围,掀起学习热潮,宣传学习活动要做到校园全覆盖、无盲区,真正以学促干,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二)开展分批分类专题培训

1.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任课教师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对处级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全体政工干部、辅导员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方针教育,组织学习《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知识读本》。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校、团校教学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组织对全体学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培训。通过新生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培训班、学生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入学教育、形势政策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有神论的侵蚀。(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3.组织对后勤服务人员开展宗教政策培训。对保卫、宿管、 物业、保洁、校内商户等后勤服务人员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每年秋季开学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学习。(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安全管理处、后勤处)

(三)开展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做好新生入学后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新生发放《河南省大学生宗教政策法规明白卡》《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增强学生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制作校园橱窗宣传画和展板,张贴、悬挂宗教“双防”宣传标语,在官方微信和微博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四)组织参加全省大学生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

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各高校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成效,各高校要精心准备,积极参加,以赛促学深化学习成效。(责任单位:党委学工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在全省高校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本方案,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针对党政干部、一线教师、辅导员、后勤服务人员、学生等不同宣传对象,丰富方法手段,创新形式载体,善于运用不同群体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善于运用富有时代特色、体现活动要求的方法,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信息报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材料形式报送至党委统战部邮箱:2161749523@qq.com。

 

 

人:伍亚彬

联系电话:18860375215

 

 

 

 

 

 

 

 

                                                                                 党委统战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