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校园网新闻发稿质量,确保新闻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提供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校园网新闻信息发布提出若干规范性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校园网”包括校园网主页、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校园电视台、各单位二级微信公众号等,“新闻信息”指的是在前述网站上登载的文字、图片等新闻稿件。
二、准确把握新闻稿件内容。稿件内容应能够及时、准确反映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围绕本单位有特色、有实绩、有创新的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全校性重大新闻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在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主页发布,各二级单位不得擅自刊发。
三、规范撰写新闻稿件。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不可盗用其他媒体新闻稿件,如需要转载的,须注明出处。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一律使用规范简称。
四、合理使用稿件配图。稿件配图应选取构图合理、画面清晰的jpg格式图片,居中放置在正文上方,并根据需要配发图片说明。比例失调、有碍观瞻的图片不得使用。
五、慎重使用稿件置顶功能。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置顶的稿件方可置顶,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需超过2天的,须及向党委宣传部说明备案。
六、严格稿件审核发布程序。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各自二级网络平台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同时确定一名网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搜集、整理、制作和发布。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稿件发布前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七、注重新闻时效性。原则上,新闻稿件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
八、发布范围选择。根据稿件性质和工作需要选择范围(“互联网公开”或“校内访问”。)
九、发布部门设置。各单位二级媒体平台的各版块信息发布后,标题之下均显示有“发布部门”,填写本单位全称。
十、对于以上条款不清楚的,请咨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