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待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需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4.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待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5.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待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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