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学院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按照职权范围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3、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4、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 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6、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