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责
院长办公室是校行政的组织、协调、服务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等,负责院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
2.组织起草、校核和印发学校各类文件;拟订和汇编全校性规章制度。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领导指示,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校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4.组织协调学校综合性工作和全校性活动。
5.做好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对外事务联系和接待工作。
7.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8.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并监督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9.负责学校公务车辆以及信函、报刊的收发工作。
10.文印管理及相关机器养护。
11.做好学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信息档案科职责
1.负责全校性会议、大型校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
2.负责上级部门、兄弟院校及其他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3.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和院长办公室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
4.负责学校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年检工作;
5.负责学校值班工作安排;
6.负责校领导日常办公服务及行政会议室日常使用管理;
7.负责对外联络及来电、来函的登记处理工作;
8.负责开具学校介绍信、证明信;
9.负责院长办公室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信息统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科职责
1.负责综合性专题会议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题收集、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及印发工作;
3.起草或参与起草学校综合性文字材料;
4.负责学校行政发文;
5.负责上级文件及其他单位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工作;
6.负责学校重要行政工作的督查督办;
7.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的编撰工作;
8.负责院长办公室网页的建设维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科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落实学校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和措施;
2.负责学校信访的指导、组织、宣传、协调工作,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及联系师生群众有关事宜;
3.负责校内信访事项的受理、批转、督促、催办工作,负责上级信访部门批转信访材料的督促、催办,负责上报办理结果;
4.负责信访矛盾的排查、研判、信息整理,定期向有关校领导及党办、校办等重要职能部门通报重要信访事项的进程与处理结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科职责
1.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及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的车辆安排工作;
2.负责学校临时出车工作;
3.负责学校领导车辆管理及学校领导办公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