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学校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及财务资产处工作性质,特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禁在财务资产处内吸烟。
(二)严禁在财务资产处内乱接电器电源线路,每半年按学校消防安全规定,对财务资产处内的电源线路进行一次检查,防止电路短路的火灾隐患存在。
(三)财务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具备消防器材的使用操作能力。
(四)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进入关闭状态。
第二条 账务安全管理
(一)财务资产处的所有账务凭证,每天下班前必须存放在铁皮文件柜存档,防止账务凭证丢失的事件发生。
(二)财务室电脑台账必须进行u盘备份保存,防黑客侵蚀导致学校电脑崩盘财务台账丢失。
第三条 现金安全管理
(一)财务室现金保险柜必须处于长锁状态,使用后必须立即上锁。
(二)财务室每天库存现金不能多于2万元,多余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若因存放现金失窃,将追究财务资产处出纳人员全责,并赔偿损失。
(三)出纳人员外出进行大额现金交易时,必须两人同行,由学校派车进行接送。
第四条 日常安保措施
(一)未经财务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财务资产处。
(二)每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必须检查财务资产处前后门锁定状态、窗户是否关闭,严禁前后门未锁、窗户未关的情况出现,否则责任到人。
(三)学校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不定期进行巡查财务资产处周边的警务情况,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
(四)学校财务资产处一旦出现失窃事件,任何人不得进入财务资产处,应立即报警,在公安警务进行现场勘查后,财务人员才能进入财务资产处。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