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禁止设立“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整顿经济秩序,结合学实际情况,现对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制定学校《禁止设立“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小金库”行为的界定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有关财务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应交学的各种收入未将资金收支纳入学财务管理中,没有收支明细及票据,现金收入私存私放等,均属“小金库”行为。

“小金库”造成的危害

私设“小金库”的目的是为了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逃避学财务监督和群众监督,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其危害十分巨大:一是造成学收入流失、财力分散;二是败坏学廉政建设风气,腐蚀人们的思想,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三是导致学经济秩序的混乱,给学整体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积极采取措施,禁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法制警示教育。学要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学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在财经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成一道防线,避免“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支必须纳入学财务资产处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相关处室进行有关检查及抽查,共同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堵塞漏洞,防止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收费。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收入,更不得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各项收入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加强支出管理。各处室的收入实行专款专用,支出时需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手续,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

私设“小金库”,违反学院规定的处罚

各处室如有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经院领导商议对经手人、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做出相应的处分及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奖励

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都可监督、匿名举报各种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如若属实,根据举报时间,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奖励。

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发挥各处室及学生监督的作用。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实施有效地监督,防止收入流失,资金转移。各处室应加强配合,相互监督,检举揭发“小金库”行为,共同维护学院整体利益,防止学院资金的“跑、冒、滴、漏”。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